院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渝工业职院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管理服务类办学成果的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服务类奖励项目一览表
奖励类别 |
奖励名称 |
备注 |
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
校外表彰 |
A1.党中央、国务院(或授权的有关部委代为表彰的) |
(1)以上级表彰文件为准;上级颁发过奖励的不再发放,但其标准低于学校的,就高补发; (2)上级规定有奖励标准但未发放,按上级标准执行,但标准低于学校标准的,就高补发; (3)凡学校获奖由牵头部门提出奖励发放方案。 |
A2.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家部委办局 |
A3.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教育部直管的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
A4.省部级党政所属部门、重庆市高教学会 |
A5.地厅级区委区政府、省级一级学会、行业协会(指导委员会) |
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
校外表彰 |
B1.党中央、国务院(或授权的有关部委代为表彰的) |
B2.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家部委办局 |
B3.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教育部直管的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
B4.省部级党政所属部门、重庆市高教学会 |
B5.地厅级区委区政府、省级一级学会、行业协会(指导委员会) |
说明:管理服务类奖励详见渝工业职院发〔2018〕21号文件-附件5。 |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校外获奖请登录学校官网—数字校园—科研系统—管理服务奖进行登记,并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
2.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下午15:00前,请各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及时申报,集体奖项目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申报工作。
3.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1879228;联系地点:办公楼党政办A709。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