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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管理服务类办学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12-07

院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渝工业职院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管理服务类办学成果的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服务类奖励项目一览表

奖励类别

奖励名称

备注

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校外表彰

A1.党中央、国务院(或授权的有关部委代为表彰的)

 

1)以上级表彰文件为准;上级颁发过奖励的不再发放,但其标准低于学校的,就高补发;

2)上级规定有奖励标准但未发放,按上级标准执行,但标准低于学校标准的,就高补发;

3)凡学校获奖由牵头部门提出奖励发放方案。

A2.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家部委办局

A3.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教育部直管的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A4.省部级党政所属部门、重庆市高教学会

A5.地厅级区委区政府、省级一级学会、行业协会(指导委员会)

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校外表彰

B1.党中央、国务院(或授权的有关部委代为表彰的)

B2.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家部委办局

B3.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教育部直管的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B4.省部级党政所属部门、重庆市高教学会

B5.地厅级区委区政府、省级一级学会、行业协会(指导委员会)

说明:管理服务类奖励详见渝工业职院发〔201821号文件-附件5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校外获奖请登录学校官网—数字校园—科研系统—管理服务奖进行登记,并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

2.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下午15:00前,请各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及时申报,集体奖项目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申报工作。

3.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1879228;联系地点:办公楼党政办A709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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