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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11-26

院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涵建设,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要针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或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以及影响学院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

2.力求创新,注重实践,加强整合,突出重点。

二、立项的主要范围

1.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问题。

2.教学内容、管理及支撑体系的改革与实践。主要是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信息化与教学质量保障、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学院将根据教学改革项目的选题、价值及其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进行立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3.所有申请立项的教改项目必须要有实践检验环节,否则视为格式不符不予立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

4.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和促进教学改革项目的顺利实施,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开题、中期报告、结题验收以及各项目的资金管理等系列工作参照《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对于此次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如同时获得同年市级教改项目资助,学校对项目经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资助原则;

3.对所有提交申报材料中应有的签字和盖章不齐全的,视为不符申报要求,不予立项;

4.必须本人提交材料,且提交材料时完成签字交接手续,对代交材料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双面打印纸质材料(必须完善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一式3份,交至教务处建设科产学楼109办公室;电子文档材料(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形式)发到529408301@qq.com。材料未按时交齐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人:肖俊伊

联系电话:61879071 QQ:529408301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