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实施“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奖励促进创新。2018年度市科技奖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奖励在市内实施转化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重点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科研成果。
二、奖种
本年度市科技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3个类别奖种。
三、推荐条件
推荐成果须符合《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奖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6年7月15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成果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2016年7月15日前)。
(2)推荐成果含多个分项成果,且分项成果已单独推荐获奖的,在总成果推荐时应剔除已获奖的分项成果内容。市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中已使用过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推荐成果。
(3)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参与多项成果推荐。
(4)凡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5)鼓励联合申报市科技奖。
四、联系方式
请相关申报人于2018年05月24日前与科研与合作发展处联系,以便开展后续推荐工作。
联系人:龙血松
电话:6187930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