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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社会培训系列教学微视频课程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9-03-06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积极跟进信息化时代的教学模式变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共享,全面提高社会培训质量,现结合《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学校拟计划建设一批以面向社会培训为主、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的社会培训系列教学微视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立项建设的教学微视频课程应以团队形式申报,原则上由3-5人组成。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师,且应是课程主讲人。

(二)申报的教学微视频课程应为受益面较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创新创业课等。鼓励教学方法灵活、有创新性、实践性强、学生学习体验或者社会反馈较好的课程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学微视频建设的整体部署工作,动员、指导教师积极申报。对所推荐的课程团队成员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视频内容逐字逐句审核,保证视频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

(二)已纳入校级经费资助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在建市级骨干专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资源库项目建设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学微视频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学微视频课程经公示期后确定立项建设,立项课程总数不超过45门。

三、成果所有权说明

凡获学校立项的项目,其项目成果所有权归学校拥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有权使用,社会培训系列教学微视频将上传到“智慧职教”云平台、“重工培训”APP和“重工培训”公众微信号上,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

四、立项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立项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社会培训系列教学微视频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经二级学院初审后,于2019315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统一交到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办公室,并将申报书电子版以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发到指定邮箱。

五、结题要求

(一)教学微视频应以一系列短视频的方式呈现,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单节视频时长不低于3分钟、系列视频总数不低于20个、总时长不低于100分钟。单节视频中应包含有关内容的主要知识重点,逻辑完整。系列视频应以由易到难的进阶方式衔接。视频片头应显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课程知识点及主讲教师信息,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视频文件格式需为H.264 MP4且分辨为1280×720及以上(16:9)(详见附件二)。

(二)924日提交过程性材料、《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视频光盘一张,逾期视为“不合格”。

六、支持保障

(一)经费支持

1.学校对社会培训系列教学微视频建设提供4万元/门的经费支持,通过校外专家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销。经费可用于课程调研费、培训学习费、资料费、课程制作费、视频录制费、校外专家费等。

2.学校不提取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均由项目团队负责支出。

(二)项目支持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课程建设(校级)计算科研分值。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完善工作方案(31日到6日)

教务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负责完成相关方案制定,并公开发布。

(二)课程申报阶段(37日到15日)

各课程建设团队负责完成,并按要求于3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三)专家评审阶段(316日到324日)

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总数不超过45个,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对外公布评审结果,公示期3天,评审过程性材料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负责保存1年。

(四)课程建设阶段(325日到924日)

课程建设团队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课程建设,建设期共计5个月,并于924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题验收材料。

(五)专家验收阶段(925日到107日)

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项目验收采取“一次定性”的方式进行验收,针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设定“整改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无建设经费。

(六)经费报销阶段(108日到1129日)

1.本次项目经费采用“后补贴”的方式,即专家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经费报销,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经费报销。

2.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是20191129日,超过时间不得再报销任何经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星辰;

联系电话:13594699645

联系邮箱:264056690@qq.com

附件:1.申报书

2.结题报告书

3.视频单元标准

4.视频验收标准

教务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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