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8年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备案,拟面向院内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科级干部(岗位负责人)16名,现将有关任职意向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选任职位、职数及职级
(一)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
1.人民武装部、安全稳定办公室(信访办)部长、主任1名;
2.教务处处长1名;
3.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名;
4.车辆工程学院院长1名;
5.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6.团委书记1名。
(二)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
1.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副处长1名;
2.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3.基建后勤处副处长1名;
4.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5.智能制造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三)科级干部(岗位负责人)(16名)
以下科级岗位根据本人所满足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任命正科级(岗位负责人)或是副科级(岗位负责人)。
(1)团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
(2)党政办公室督查科1名;
(3)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发展规划科1名;
(4)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项目科1名;
(5)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干部监督科1名;
(6)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人事科1名;
(7)科研与合作发展处(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综合科1名;
(8)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科1名;
(9)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1名;
(10)车辆工程学院学院办公室1名;
(11)智能制造技术学院办公室1名;
(12)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办公室1名;
(13)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1名;
(14)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技能鉴定办公室1名;
(15)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名;
(16)人民武装部、安全稳定办公室(信访办)信访科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与基本资格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信任。
(二)任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6.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7.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副处级领导干部职务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2)现任六级职员岗位两年及以上或五级职员任职经历;
(3)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一年及以上,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两年及以上,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三年及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新任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科研与合作发展处(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正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曾在二级学院主持过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新任二级部门党总支书记应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具有党龄三年及以上的中共党员。
8.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管理岗位上任正科级干部职务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2)现任七级职员岗位三年及以上或六级及以上职员任职经历;
(3)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三年及以上,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四年及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凡参加选任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副处长及二级教学单位副院长岗位人员需具有教学和教学管理经历。
9.担任正科级干部(岗位负责人)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副科级(岗位负责人)两年及以上;
(2)现任八级职员岗位两年及以上或七级及以上职员任职经历,且具有四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现聘在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分别工作一年、两年及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10.担任副科级干部(岗位负责人)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八级及以上职员,且具有四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分别工作两年、三年及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以上凡涉及工龄、任职时间等时间计算问题,以档案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有意向者需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任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意向表》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任科级干部(岗位负责人)任职意向表》,并于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交党委组织部赵婧老师处(办公楼603室)。
(二)有关干部选拔程序、选拔方式和时间安排详见《中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任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意向表
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任科级干部(岗位负责人)任职意向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