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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量:时间:2018-10-09

院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渝委组〔201328号)和重庆市“三百”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科委将启动2018年重庆市“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人选数量

拟支持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由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已纳入支持计划人选的不再申报。

三、人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101以后出生),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5、具有较强领军才能,领衔的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6、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具有明确稳定的学科或专业方向,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申报。

(二)资格审查。所在单位初审,市科委复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市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人选。

(五)公示公布。入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要求

(一)服务全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二)已入选本支持计划和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百”科技领军人才人选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同时,为各类计划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各项配套措施和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四)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需依次完成以下申报流程:个人帐号登录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xmgl.cstc.gov.cn/kwxmgl)→点击“人才管理”→点击“创新人才申报”→填写简要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电子文档→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交市科委。已注册的申报人需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并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9301021

联系人:龙血松

联系电话:6187930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2018109